敦煌.流沙.包 (Bun In The Cave) 編劇潘惠森

對上一次欣賞香港話劇團的作品已經是三月的事。半年間,看過幾多或中或英的話戲,<水中之書>的人物、對話、動作、場景,依然保留腦海中。若問起當中角色說話的速度和聲調,我甚至能模仿一次。不是因為我的記性好,而是一秒的感觸勝過百年苦讀,跟自己的靈魂和應的話語比較容易與體內分子結合罷。我對王維、黃慧慈、劉守正的演出有信心,果然,這次合演的<敦煌.流沙.包> 也沒令我失望。筆記本一樣是空空的來,滿滿的去。除了佛學知識和中國名詩短句之類資料性的記載,還有意外收穫。比如七喜、可樂、雪碧三人在飯桌上的「鬧劇」,為一首詞作的意境提供靈感,比如史無例的手電筒,引起我對光強度與長度的好奇。

看到落米(也有可能是豆?)的一幕,心問:要用多少包米?是過期米還是新鮮米?要用多少時間來掃清落在地上的米?看到破掉的陶瓷瓶子,心問:是否每一場都要摔掉一個?假如演二十場,豈不是要事先預備二十個?哪位藝術家願意作品供人摔成這個樣子?我這位門外漢忽然明白,票價只包話劇的製作費,心機並不計算在內。如果用商業消費的心態來看話劇,付錢就是責任,踏出劇院的那刻,整個消費動作經已完成,莫說生活中會否實踐剛才傳授的智慧,袋口沒有帶走一兩句印象深刻的句子亦屬無罪。這種把看電影視為個人享受,不作事後功課的心態,就是大部份香港人在閒時看過多少談論人生的大部頭電影,而心靈不得安寧淨化最根本的原因。

錢只能換來一張滿足虛榮的票根,而票根無法更改你的深度,除非你有很大的感悟。假如你有很大的感悟,是不會寫下一句「我琴日睇左甚麼甚麼,超正」的,因為那根本不足以表達你對作品的尊敬。你會把新開發的思考模式,以各種形式傳揚。詩人會用文字表達,導演會用聲畫表達,普通人就用行動表達。有了真正的感悟,你就會作出思想上的調整,你的行為會向那部作品指示的方向改變前進後退的角度,因為你明白自己有義務傳揚作品的訊息。受<敦煌。流沙。包>的影響而誕下新作之前,我能盡的文化義務,就是與大家分享當中兩句經典對白。盼在沒有context下仍能讀出味道來的人有一個兩個,那麼我的使命雖不算結束,也算開始了。

 

A:「我已經試左300次喇。」B:「信念唔係數字黎架。」

 

一粒沙的移動,我們聽不見。一個沙丘在移動,就如千軍萬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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